火锅,是我国一道历史悠久的传统美食,大概起源于战国时期,不仅全国,在东亚文化圈里亦是十分常见。它常出现于朋友聚会,是大家聊天配酒的不二之选,酸辣带感,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它。除了……
“唾沫沾染到筷子里,然后再放到锅里,这碗锅……”
宋笙低头看着每个人的筷子,伸进锅里又伸出来放到嘴巴。虽然知道细菌耐不住高温,锅与筷子也是服务员拿消毒水好好地擦了几遍。但宋笙还是有些接受不能,从心理上来说难以入口。
朋友聚会,倒不如说是同学会吧,聚在一起的都是宋笙大学里的朋友。宋笙讨厌这种活动,因为她喝酒浅尝即止,而且非常不习惯啤酒的味道。再者,二十四岁也老大不小了,跟她同龄的人几乎都有男女朋友了,更有甚者连结婚都安排在行程上了。这对于是处女座更是处女的宋笙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打击,看着他们聚在一趟纷纷讨论爱情与对象,宋笙连一句嘴,半句都插不上去。还得吃看上去有些不卫生的火锅,真是地狱啊。
不过一两年才聚一次的同学会,缺席又有些不好意思。她只好装装样子来那么一下,等待片刻走人。
“阿森,我先走了。”
“那么快啊。”
“家里还剩点工作,并且我也吃饱了。抱歉各位,改天我请你们吧。”孔览森就坐在她旁边,当然,他也是在讨论爱情与对象的那个。
宋笙的这两句话都是骗人的。向她这样的人无论工作有多少都会在上班的地方解决,绝不会把任何工作带回家里,那是用来休息的地方,若是在家也如在公司一般忙碌的话,以后就不能在那安心睡觉了。而她吃饱了吗?恰恰相反,火锅她当然是一口都没吃,所以现在简直比被套上口塞的小马驹还饿。还好在这个城市里,便利商店总是不少,她公寓楼下不远处就有一家。
她走到里面,随便挑了个便当与饮料,坐在便利商店里面小小的就餐区中就餐。这样吃绝对不是营养之选,好在宋笙不瘦,体质也算是平均之上,能经得起消耗。这家便利商店看上去不怎么景气,只有服务员与宋笙两人在这里,空荡荡的,这让宋笙想起了刚刚同学会上讨论的问题。
恋爱啊……宋笙是倾向于晚婚的,因为乡镇里的父母十八岁就结婚,二十岁就有宋笙了,此后日子过得年年如一日,平淡无奇。在三十五岁之前的年轻人还是有丰富的精力,她准备在这个黄金年龄层中再拼搏一下,到快奔三时再考虑什么恋爱结婚。当然,这些或许都是借口,宋笙一米七的身高无论多少岁都是个问题,南方城市的男性又比较矮,这就成为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算了,想这些干什么呢。宋笙摇摇头,专心吃在微波炉打了一转的便当。随着“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的便利店自带开门提示音,进来了一位少女,宋笙下意识地把头转过去看。毕竟没有巧合就不能发展剧情了,上次她在书店遇到了谷雨,而这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便利商店遇到了临溪。她俩住的地方其实相隔很远,真是不知临溪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现身。
“啊,谷雨的编辑。”
“嘿……”
至少临溪比起谷雨、澜爱或是醋醋来说,不是个问题儿童了。
“虽然我不太了解小说,不过我一直以为不是那么正经。”这里的正经,指的是衣服。真是好奇,无论是在便利店还是游泳馆,她都是一副OL的样子吗。谷雨要是在这儿的话,就可以解答了。
她坐到了宋笙旁边,虽然只是来这里买瓶饮料的,看到了熟人还是坐下聊聊吧,毕竟她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挺无聊的,无聊到来到很远的地方买瓶饮料。
“是吗。”
真是尴尬,毕竟这俩人才不会有什么共同话题呢。临溪突然有些后悔来这里坐下了,现在又不好意思走人。
“我挺感谢你的。”
“诶?”宋笙很是不解,她怎么突然就嘣出了这一句?
“谷雨那家伙,之前都不想要再写小说了,其实我听到这个决定心情很不好,她有才能也很努力,这是她的梦想。我不愿她放弃梦想,却怎么样找不到破解方法,然后你出现了。”
这倒是让宋笙回忆起了,那小孩不愿意再去写小说虽然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但是其原因她还完全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让她不愿动笔?好像谷雨一次都没向宋笙袒露那个心事。还是了解一下比较好吧,毕竟谷雨的情绪很感性、又不稳定,万一哪天久病重发了呢。
“她抗拒写作,这是为什么呢?”
临溪喝着饮料,听此,顿了一下。
“原来你还不知道啊。”
“忘了这事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从她来到这座城市开始,上高一的时候,”临溪盖起瓶子,看了看左腕佩戴的表,她深知一旦开启这个话题,费几个小时来叙述是理所当然的。“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现在是晚上八点,从傍晚到真正的黑夜、从便利店服务员脸挂笑脸到便利店服务员不耐烦、从云霭沉沉到下起了倾盆大雨,整整一个小时她才说完这段故事。宋笙安静地听着,从未打扰她,因为宋笙也得专心用自己的脑袋记住这个故事,她知道这是个不能忘记的故事。
“原来如此,所以这般,真是符合谷雨啊,这样就让她放弃了……不过也挺好哄的。”
“嗯,时间也不早了,谢谢你在这里陪我。总算把这无聊的一天度过了。”
幸好这里是便利商店,而不是餐厅、服装店什么的。瞧见外面的大雨拍打,临溪取了一把在桶里的伞拿去结账,便利店在这种情况下是真的便利。服务员的脸又挂起了笑容,仔细想想这儿也没什么顾客来,让她俩坐着聊天一半个小时也不是多么需要生气的事情。
“不,是我该谢谢你。”
宋笙也买了一把伞,虽然始终笑面春风,但她心里其实很不爽。偏偏现在下起了雨,提着的公文包里没有带伞,花十块钱再去买一把,可真是亏大发了。
雨下淇淇,还伴冷风。宋笙刚刚的一种这雨大概是骤雨的侥幸心理,现在全部烟消云散了。她直打冷颤,这雨下的比她想象的要大多了,而发明女士西装的那位外国人许是殊不知夏天也是会下雨瞬间变寒的。她后悔了,特别后悔。为了要面子把临溪送到地铁站,结果这才穿过第一个马路,路还没走到一半她就明显感觉到寒气入骨。没办法,在晚上送一下十七岁的孩子,这样感觉比较像大人嘛!
“到这里就好了,谢谢编辑小姐。”
“嗯……那你路上小心点。”
宋笙看她走进了地下地铁站,长呼了一口气。冷风将宋笙的头发吹得凌乱,而更凌乱的,是她想到还要走回程路的心情。
宋笙回到家里,经受到冷雨寒风的拍打,她现在的心情就如一盘三明治被放到冰箱里的心情。好在只要进了家门就可以准备洗澡,饱受寒冷之后洗一个热水澡,有什么是比这更赞的事情吗?这比把存放在冰箱的三明治放到微波炉里,透出的香气让人胃口大开还要赞。
热水扑通扑通地打在她的身体上,全身没有一处能够逃避这花洒喷涌而下的大雨。热水调到最热,比从微波炉里刚拿出来的三明治还要热,但宋笙身上的寒意却从未消散。这很奇怪,奇怪至极,宋笙哈了口气,能明显感觉到嘴里吐出来的是热气,加上刚刚并没有去过多在意的头晕脑胀,她已经很清楚这是什么症状了,将手抬到额头上就能察觉到……完美,烫得一批。这会让宋笙学习到的,永远不要逞能在下雨天去送一个小孩子。严谨行事的宋笙却在这里栽了跟头,可真是应了那句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赶紧关掉花洒,她裹上了浴衣。幸好宋笙是个有规划的人,家里的感冒药和体温计一直都放在一个抽屉里,即使是发烧,退烧药也备在了抽屉里。
“三十八度六,还真是有些严重啊。”
说是这么说,但看起来她倒是波澜不惊,将体温计放回抽屉,倒了一杯温水用来吞胶囊,从衣柜的高处找到了冬天的棉被,坐在床上裹起它,打开电视,看着老调重弹多次的霸道总裁剧。细心的人无论怎样都很细心,即使是生病也会一如既往,一切都是那么细心。电视频繁跳跃画面,宋笙从略有困意直到睁开眼睛都很勉强,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表种,已经晚上十点了。她倒了下去,头刚好落在枕头上,闭起眼睛……先把电视和灯关了,电费可是老贵老贵的呢。
虽然闭起眼睛,困到不行,她却还没有立刻睡过去,再次想到了几个小时前临溪说的话。谷雨的过去……宋笙真没想到是这样的。已经解决了吗?还没有。要如何解决呢?不解决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是去解决好了。虽然说来有些诡异,宋笙也是很喜欢谷雨的,无论是她的小说,还是“噶噜”本人。所以对于谷雨,她愿意再麻烦一点,即使深知自己很怕麻烦。
宋笙睡着了,她好久都没睡那么沉了。
“小姐,快起来。”
谷雨眯着眼睛,这个人又不回qq又不接电话,难得谷雨想大发慈悲地跟她讨论第二卷。不计辛苦来这里找她却没想到房门竟然都没上锁,完全不像那个做事细致入微的宋笙。谷雨从厨房里拿出一快抹布,盖到宋笙脸上。
“唔唔……哈!”
不出谷雨所料,宋笙马上醒了,她气喘吁吁地摘掉抹布,看着谷雨。
“门没锁,很危险的。”谷雨在宋笙开口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之前就抢先回答。
“啊……我刚刚做了个噩梦。”
“是什么噩梦?”
“梦到了谷雨想要用抹布让我窒息杀掉我。”
“哇,那也太可怕了吧。”说着,谷雨将床上的抹布拿回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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